第 99 章 医仙

思思幽怨地看着一连几天都在研制药草的重清歌,自那晚在赤天宫重清歌将她一把推开、夺门而去的时候,就再没和她说过一句话。

思思这回把衣服穿得整整齐齐,一脸委委屈屈,她想不通,她这么一个美貌的尤物,之前在鬼族的时候多少人垂涎她,天天围着她转,而为什么重清歌却不看她一眼,到底,是不是她做错了什么?

“成了!”随着一声惊呼,重清歌把手中的金色药丸拿在手中,那药丸闪闪发亮,犹如烈火照日,泛着刺目的色泽。

“这是什么?”思思也凑过去看了看,这东西之前从没见过,但仔细看,这药丸灵力非常,不是凡品。

重清歌得意道:“这是我研制了很久的东西,用了它,人就会坠入鬼道。”

思思吃了一惊,忙问:“是毒吗?”如果这是毒,只是把人弄死掉,没有执念,哪里能入鬼道呢?

“不,是人的欲望。”重清歌眯了眯眼睛。

人间的大街上,突然凭空多出了一个医庐,开始的时候,只是一个年轻人悬壶济世,开些草药方子分文不取,又因药到病除而闻名。

渐渐的,很多人慕名而来,大街上排起了长队。

大家都感叹着医者的大公无私,虽然不收分文,但还是有许多百姓送米送粮给些银两,一些小病小伤也无伤大雅。

直到有一天,那是一个日常喧嚣的午后,一声凄厉的大哭让整个街道上的人都驻足下来。

一个妇人和一个孩童围在一个担架前嚎啕大哭,担架上一个被石块砸得半边身子都血肉模糊、手脚尽断的人从大街上抬过。

人们纷纷窃窃私语讨论起来。

“可怜呐……”一年中年看着哭成一团的女人和孩子,摇摇头:“这工地上时常出这种事,虽然工价高,但是在拿命赚钱呐。”

“谁说不是呢,上次就劝董二家了,让他不要去,谁知道被钱蒙了眼。”

“也不能怪董二,他媳妇身体弱,年年靠药养着,孩子还要花销……”

“……”

众人皆在叹息。

年轻人头戴白色纱帘斗笠,身着一席藏蓝色长衣,在医庐里朝女人与小孩的方向看了一眼。

“那边的,请留步。”年轻人声音响亮,从医庐中走出,径直到了妇人身边。

他看了一眼担架上的男人,轻描淡写道:“他命还未绝,哭得这么伤心干什么。”

哭得死去活来的妇人愣住了。

那年轻人拿出一颗金色的药丸:“这药可医好他,但切记,医好之后,就不要再做那么危险的工作了。”无广告网am~w~w.

妇人看着担架上已经半边身体都糊成一团的男人,将信将疑地哽咽着:“先生,真的能医好他?”

“将药服下,三日之内,自见分晓。”年轻人扔了一句话,转身就走了。

而街道上的众人也皆是大眼瞪小眼,觉得这年轻人是不是有些话太说过,先不说这人半边身子都失了,哪怕只是断手断脚,三日之内也不可能痊愈。

然而,三日之后,董二全家,跪在医庐门口,谢那个年轻人的救命大恩。

整个城内为之喧哗一片,里三层外三层纷纷围在医庐看热闹,见董二手足无损,气色红润,不禁啧啧称奇。

几个年纪大的老夫子围在一起,颤颤巍巍越说越激动:“我活了这大半辈子,还没见过如此神奇的医术,这年轻人,能够起死回生,活死人肉白骨,真是神仙再世啊。”

“这如果当年能遇到这神仙,我也不用瞎了一只眼了……”一目失明的老人家也回应着。

于是,这年轻人,一夜之间,声名大噪,来找他求医的人络绎不绝,甚至其它邻城的人也纷纷赶了过来。

之前全是小病小痛,而这回全都是疑难杂症,这年轻的男子皆是照单全收,只要人还有一口气,就能够凭着他独特的医术让人起死回生。

城中百姓齐聚欢呼,把年轻人奉为神明,建了祠堂,不管走到哪里都是对他礼遇有加。

热闹非凡的大街上,乔南木远远地看着年轻人的背影笑了起来:“想不到鬼族少主,也干这种救济活人的事情。”

谁知,一个声音传到了乔南木的耳边:“你也说修仙这么难,如果能不费吹灰之力,能得到容颜永驻,疾病褪去,断肢再生,那东冰上仙是不是也不用为了区区天寿,而与我们交易了?”

乔南木神色一变,只见年轻人施施然走到了他的面前,摘下了遮住面容的白纱斗笠,对他一笑:“乔将军,上次相别,已有许久了。”

此人,正是重清歌。

乔南木面色古怪地打量着重清歌长发披垂,一身藏蓝色长衣的装扮,想说什么,却始终没有说,而是目光凛然:“我不知道你用了什么办法,但是若我知道你在害人性命,就别怪不客气!”

“先管好你的小皇帝吧。”重清歌笑笑:“或者让他来找我,我帮他治治,也行。”

乔南木没有管他,瞪着眼睛拂袖而去。

重清歌哈哈大笑,看着一路上对他顶礼膜拜的人,转身进了医庐,他打开抽屉拿出一个木盒,里面满满一盒的金色药丸映着天光,如火照日:“看来,还差得远呢。”

几个月下来,城里的人越来越喜气洋洋,安居乐业,但是有样东西却越来越供不应求。

不是重清歌的药丸,而是,盐。

不知道为什么,家家户户对盐的需求量大大增加,甚至有些人都是在几石几石地往家里搬,价格也自然水涨船高。

而重清歌的医庐越建越大,成功地在城里收弟子无数,成了远近闻名的神医,带的徒弟都在向他学习救死扶伤之术,但唯有那个药丸,是重清歌的秘方。

“神医,神医!”这天一大早,就有人拍着重清歌的医庐的大门,声音急促。

“一大早这么吵,妨碍神医休息,你查担待得起?”一个药童不耐烦地披好衣服开了门。

来人是董二的媳妇,此时她一身淤青,正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神医,救救我男人……他脾气越来越暴躁,把我打出了屋子了……”

重清歌看着她,面无表情:“这是心病,怎么治?”

妇人哭得可怜:“自从上次被神医治好后,他的脾气越来越差,动不动就是打人,每天还要用盐水泡澡,我做的菜,他都觉得淡……”

“毕竟断肢再生,是有对身体的刺激的……”重清歌安慰道。

“可是神医,今天早上我发现,他治好的半边身子,已经发黑了……”妇人惊恐着:“这是不是有什么没有注意到调养的地方……”

重清歌挑挑眉:“发黑?”

妇人忙点头:“就是,从今天早上开始的……”

“有没有长出什么奇怪的东西?”重清歌轻声问。

妇人没听清,抬起头不解地看着他。

“没事。”重清歌笑了,他拿出一张纸递给妇人:“他是心病,需要宁心静气,只要每天默念此咒,定会有所改善。”

看着妇人千恩万谢的离开,重清歌笑容越来越大,自语道:“想不到,这么快……”

一时间,之前治好的病人纷纷向重清歌的医庐里求咒文,回去日夜默念,确有奇效,安心宁神,暴躁之气全无,甚至一些没病没灾的也求咒文以做清心净气之用。

一些富甲方一方的有钱人,甚至把自己孩子放到重清歌医庐,月月供奉,求养生,求长寿,短短三年,那些每年本要去五岳下境界学仙术的孩子纷纷转投重清歌的医庐。

而重清歌的医庐也一改之前的模样,变成了名震一方的医仙门派,收的弟子几欲超过了流嵩山。

春天的雨细密如丝,好不容易等个天晴,重清歌伸着懒腰,百无聊赖地走在大街上,一路上皆是对他拱手行礼的百姓,有女子送花,有妇人送吃食,有老人送礼物,有小孩送玩具,一时间重清歌抱得满满一手,正想找个地方放一放。

突然,重清歌闻到了一种非常熟悉的极淡的香味。

这香味不同于花香,是一种淡淡冰雪气带着雪松香的气息,好像自己的柜子里有几瓶这种气味的药品,但是却与这种香味还是有所差别。

这种香味勾起了重清歌遥远的回忆,似乎这个味道陪伴了自己很久让人无比眷恋,重清歌眨了眨眼,这种熟悉的感觉呼之欲出,却又什么也想不起来。

他慌忙向着香味的来源看去。

不同于这边被簇拥的人潮,在被雨水冲得发亮的青石街面上,角落一隅,独留一人一摊一伞,伞面微抬,露出一双澄澈至极致的漆黑双眸。

伞下的那人一身粗布麻衣,身材修雅欣长,衣衫一尘不染,神色如雪光月华轻泻于地,但露出衣衫的地方全是交错的疤痕,已经看不出原本的样子。

重清歌盯着他,这人不是鬼族也不是修仙者,就只是一个普通的凡人,甚至是有些丑陋的凡人。

只是那双眼睛,却黑亮得让人胆战心惊。

重清歌不由自主走到了他的身边,看了看他面前的小摊点,问:“老板,有什么吃的?”

那人冲他点了点头,熟炼地给他端来了一盘东西。

金灿灿的一盘,香气四溢,居然和他梦到的想到的东西一模一样。

重清歌深吸一口气,强压下震惊的情绪:“老板,这是什么?”

那人在他的手中画了几个字:蛋炒饭。

重清歌看了看手中的字,又看到那人指了指嘴巴。

原来,这人竟然不会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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