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内。
“哥,你不要我了……”
一个年仅16的女孩蹲在一盏台灯下默默哭泣,她哥哥不见了。
————
“我叫陈明,你叫什么?”
“我没有名字……所以他们都喊我无名怪……”
“……”
“如果你愿意的话就当我妹妹吧,以后我保护你。”
“啊这……你真的愿意当我的哥哥吗?像家人一样……”小女孩眼里有了光。
“嗯,以后你就是我妹妹了,没有人再敢欺负你。”
“嗯!”
“……哥哥给我取个名字吧,我不想再被喊无名怪了。”
“好吧,嗯……可取什么好呢?”
“哥哥你看这朝霞多美啊。”小女孩玩心大,一下子就被天空的朝霞吸引了眼球。
“呃,是啊,快早晨了。”
“早晨……陈早早,陈晨?”
“你觉得哪个好?”
“哇,好好听的名字耶,我想要陈早早这个名字。”
“不对,我还是陈晨好一些,我妈说过,取名笔画多,福气才多多。”
“哦哦,那好吧,以后我就有新名字了,陈晨。”
“陈晨,陈晨,陈晨晨,哈哈哈哈……”
“陈早早……”
兄妹二人打闹着越行越远。
————
“晨晨……”
佝偻在树洞中睡着的陈明梦呓出一个名字,一段记忆如洪水般在梦中翻涌,眼角的泪水不自觉地静静流淌。
因早年不幸,我成了孤儿,最终被孤儿院收留。
我仿佛生来就该在这个大家庭。
后来,在一次孤儿院集体出游时,我很不幸地被人贩子掳走了。
在人贩子关孩子的院子里认识了晨晨。她的身世比我还可怜,小时候是弃婴,她的父母甚至连名字都没有给她留下,院长只好给她取名“无名”,意在让她亲生父母有机会再次认出,好家庭重聚。
然而命运似乎一直在捉弄着她,大概一个星期前一次出行活动中她又不幸被人贩子拐到这里。
整个院子里都是被抓来的儿童,小到三岁,大到十岁不整。
被坏人囚禁下,哪怕是孩子,为了抢食也少不了争夺,年龄大的往往比年龄小的有优势,像晨晨这种瘦弱的小女孩自然不是对手,往往两三下就被推搡在外。
我可是最开始就把她当成了朋友,自然要护着她,为此我还挨了不少打呢。
可这些人贩子都不管,他们只负责把我们看守好,等找到买家卖个好价钱。
有的运气好被看上了就被买走当亲儿女养着,不过大都是一些年龄小还不懂事的。
也有一些听说是买去当做玩物禁脔,一般都是女孩,却不分年龄大小,相较于第一种,明显要凄惨许多。
而那些年龄大的又迟迟没有买家相中的孩子,则被转送到其他地方,大都被当做了器官的容器,然后砍去手脚置于路边乞讨。
这样的命运太过悲惨,但这种事情却总是在发生着。
又来了一对夫妇,应是来买孩子的,他们看上了晨晨,这在我看来许是好事,毕竟总比当做器官的容器强。
可晨晨却假装痴呆的模样,最终这对夫妇选择了另外一个孩子。
终于有一天,在一个下着暴雨的夜里,我趁人贩子们放松警惕,带着晨晨逃了出去。
那时候我8岁,她才6岁,雨太大了,我们怕人贩子追上来,就只能淋着雨一路不停地往城里逃。
没走多远,她就走不动了,年龄本来就这么小,在人贩子那里是吃不好穿不暖,能坚持到现在已经很了不起了。
没有办法,我只能拼了命地牵着她走,幸好我们运气不算太差,在公路上拦下了一辆赶路的货车,还遇上了一个好人。
他看见我和晨晨在大雨中招手,赶忙就停下了车,让我先坐在副驾驶座上,再将晨晨抱了上来。
当时我们年龄小,身子也小,两个人刚好坐的下。
那位好心人问我们从哪里来,家住哪里。我说我们都是从人贩子那里跑出来的孤儿,没有家。
他怕我们感冒于是赶紧掉头回了家,他的妻子听过丈夫解释后见我们两个小孩可怜,表示同意我和晨晨的留宿。
第二天,晨晨就发烧生病了,恩人开车出去送货了,于是他妻子带着晨晨去看医生,并嘱咐我留在家里不要乱走。
我趁他们都不在家于是在桌子上留下了一张字条,就溜了出去。
向路人打听,找到了警察局。我向警察告知了我的来由,并告发了人贩子的据点。
警察在确认我的消息无误后,立即就整队行动,在我的引路下成功端掉了这处人贩子窝点。
解救出被拐儿童17名,抓获人贩子五名,并顺藤摸瓜端掉了他们另一处据点。
收队后民警对这些孩子们进行安顿,同时对我这位报案者提出表扬。
之后几名警员对收留我们的夫妻进行了家访,对他们颁布了见义勇为奖,还派发了奖金。
最后,在晨晨病好后争取了我们的意见,将我们一起送回了我曾经所在的孤儿院。并对我的事迹进行宣传,由国家向孤儿院基金会捐款两百万元,再对我个人奖励五万元,在我成年前由孤儿院作为保管。
这场灾难终于结束。
咻咻——咻咻——
一阵鸟叫,把陈明惊醒。
看见破晓竟然自主悬停在树洞口处,外头好像死了几头凶兽。
显然,这蕴含剑灵的宝剑为陈明守了一夜,若是没有宝剑守护,陈明怕是已经沦为凶兽的口食了。
他晃了晃脑袋,将破晓召回龙脊,心中感激不尽。
再次出发,一路上不断练习剑法,得加快适应,遇到危机时才有自保的实力。
从昨晚那数具凶兽尸体可见这黑暗森林并不和平,随时都可能出现危险。
光是练习记忆里的剑法招式还不够,意犹未尽下一通胡乱施展,自创了一套自己的剑法。
削、劈、挡、刺、旋、砍……
幸好周围没人,不然的话非得把人笑死!不过话说回来,如此练习一段时间后还真有那么一些模样了。
数日后。
剑入鞘,自创剑法练完,陈明感觉这破晓剑是越发上手了,而且记忆里的各种剑法也都已经烂熟于心,底气足了,心情自然也就好了许多。
陈明吹着口哨继续赶路,豺狼虎豹已经很难伤他,经过几头的赶路他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环境。
早晨有一条毒蛇被他的斩成了三段,一顿早餐就有了着落。
接取山水,以凹石为锅,将能吃的蛇肉切成小段,再取些干柴,拿出兜里的火石一撮,一顿美味的蛇汤就在向陈明招手了。
陈明不会忘记黑暗森林最恐怖的东西,魂兽,可目前为止还有遇上,所以他猜测魂兽应该是晚上出没的可能性最大。
其实这于大陆来说并无这个说法,可在黑暗森林里,却的确如此。
离外界已经越来越近,即将开启属于陈明新的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