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 信中人

听完青衣与紫裙二人的讲述后,王满修沉默了半晌。

他没想到,自己方才拼死要杀之人,身上竟还发生过这般的故事。

于是他抬起眉眼,往不远处那热闹的宴席上望了过去。

在那里,有一张首座。

首座上,坐着肩披虎皮的她。

在她的身周,那些行事粗鲁的野蛮汉子们正大块吃肉、大喝吃酒,还不忘在兴高采烈时喊上一声‘敬寨主!’。

王满修轻轻地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竟还有这种事……”

便见紫裙颔首,轻声微笑道:“公子,你还记得我在真煌城时同你所说的,‘能从凝林山上活下一命来,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吗?”

白衣一顿。

“这几十年间,能活着从凝林山上下来的,就两个人。”是殷少接话,冲那首座上的步勤练扬了扬下巴,说道:“就你和她。”

王满修稍稍一愣,轻轻地点了点头。

“不过公子还是要比她强上些的。”又见鸩泠月莞尔一笑,小声插话道:“毕竟公子的胳膊还在嘛。”

白衣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举起酒盏给自己灌了一口醇酿,苦笑一声,是既不敢承认,也不去否定了。

不去否定,是因为他不想。

不敢承认,是因为他心中清楚自己是靠什么才能全身而退的。siwu.org 猫头鹰小说网

是靠那大梦始皇的三分精魄,是靠鸩家晚香的出手相处,甚至指不定还靠了扶流胸中的几分情愫、几分犹豫……

若真是要他自己,要这萍水王满修去的话……

白衣晃了晃脑袋,不再继续想下去了。

他微微抬首,眺向着那灰黑色的洞穴岩顶稍许。

岩顶被打磨得很是光滑,虽然仍旧不能像铜镜一般让他好整整衣冠,但也大约映照出了他那模糊的人影轮廓,在那三丈火光之中摇摇曳曳。

王满修眨了眨眼,忽然侧过首,冲身旁二人道:“稍等一下。殷少、泠月姑娘,你们方才说向这步勤练步前辈和盘托出,是连我之身世,我之身中那始皇精魄一事,也都说与她听了吗?”

话音未落,便霎时见这青衣紫裙二人连忙摆手,急忙答道:“这怎么会,我们哪会随随便便,就将那种大事去说与相识不过几面的人听呢?而且就算我们说了,她也多半不会相信不是?”

听闻此言,白衣便放心了些许,微笑着点了点头,是放松着举起酒盏,要喝上一口。

“所以,我们就告诉了那首座旁的灰袍。让他帮着我们一起说,步勤练便信啦!”

王满修差点没一口酒喷出来。

“啊?!”

他慌忙回首,望身旁二人,急忙道:“你们……你们为何会想要将这件事说出来啊?”

便见鸩泠月轻吐舌头,卖了个乖;而不能卖乖的殷少,则是嘿嘿一笑,意味深长地悄声答道:“其实嘛……满修,这也怪不得我们。”

“啊?”

“那灰袍,其实早就知道了个大概了。”

“啥?”

王满修接连两声惊疑,又是满脸不解道:“他、他怎会晓得个大概?”

殷少笑了笑,没有径直作答,而是冲不远处的首座那挥了挥手。

就见首座左,有一袭灰袍拂袖起身,先与首座上的豪放女子稍行一礼后,便望他们三人这边走了过来。

女子在灰袍起身后也朝着这边望了一眼,却只是微微扬了扬唇角,并没有离开自己的位子半步。

本就不远处,灰袍过来更是信步。

便是不过几瞬功夫,身穿灰袍的他步至了三人的身前。

先前倒还不算觉得,这会儿近距离与这灰袍面对面相视之后,王满修才发现这灰袍五官倒是颇为标致,可谓仪表堂堂,就是脸庞瘦了些,颧骨轮廓分明了点,显得有些不太健康了些。

就见那灰袍止步,微笑望三人,是拂袖,拱手,稍行一礼。

三人便立即起身,是白衣拂袖,青衣拱手,紫裙稍行一礼。

又闻灰袍清声开口,礼貌问候道:“殷家少爷,泠月妹妹,以及……王满修。”

音落,将眸光落于那一袭白衣身上。

白衣一怔。

这灰袍显然认识他。

可他……怎么就不记得自己认识这灰袍?

白衣身后,青衣与紫裙相视一眼,掩唇微笑。

而白衣则一边作揖,一边稍蹙眉头,轻声往灰袍问道:“敢问阁下是……”

就见灰袍眨了眨眼,稍稍抬起了眉梢,似乎有些意外这白衣身后的二人还没有将自己的身份告知于这王满修……但很快,灰袍微微一笑,觉得这倒也挺妙,便轻咳一声,故作玄虚道:“王满修啊王满修,你可真不认识我?”

王满修一怔,犹豫片刻,还是如实颔了颔首,轻声道:“对不住,是小生孤陋寡闻,不知阁下大名,还望见谅。”

“嗯……嗯,好,至少还是个讲礼之人。”

灰袍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道:“只可惜,别人不认识我倒也罢了,你不认识我,是实在不应该啊。”

白衣被他说得云里雾里,着实有些摸不着头脑,只得再作揖作得诚恳些,轻声道:“还望阁下点明。”

便就见灰袍摆了摆手,呵呵一笑道:“王满修啊王满修,可别再叫我阁下了,多生分哪!叫我大舅便好了。”

王满修闻声颔了颔首,答道:“好好,那便听阁下——唉?大舅?”

就见他身后那青衣紫裙二人,这会儿已是快要乐开了花来。

“这……”

王满修这下是真的糊涂了。

但好在,灰袍没让他糊涂多久。

就见灰袍微扬眉梢,从怀中取出一份被切开了火漆封口的纸信,笑着递到了白衣的手里。

白衣懵懵懂懂地接过纸信,老老实实地翻开一看。

这是一封家书。

是一封以姑娘家口吻所写的家书。

这家书里面写的除了一些日常的寒暄外,便是要自家哥哥去好生照拂一个人。

一个穿着白衣,右手腕上有圈红绳,相貌英俊气质清丽的萍水之人。

一个,真命之人。

信的落款是秦玉骨。

而这信要寄给的,便是——

“我姓秦名禄,是秦家玉骨之长兄,也是如今奇门七雄之七。”

就闻灰袍轻笑,悄声与白衣道:

“当然,也还是你的大舅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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