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这个搭讪给五分吧

有这么离谱?

陆诩第一时间表示质疑,如果云尘商行的影响力真有这么大,其他那些上阶领地能够容忍得下?

但随即他就反应过来了。

拿捏命脉,并不是指本身掌握有那么多的财富,而是说能够影响到的经济范围。

这样解释的话,那就说得通了。

想明白这件事情,陆诩有些震惊的吸了口凉气,记住了云尘商行这个名字。

像这种爸爸级的势力,能不招惹那就绝对不招惹,人家估计一点指甲屑撒自己身上自己都撑不住。

办完手续,很快陆诩和菲米莉丝挤进了一间车厢中,这一次的马车明显比之前要豪华上不少,虽然为了节省空间,仍然是六个人分别坐在两侧,但是座位的质量以及车内的环境都更加雅致了,不过价格也是令人汗颜。

东渊城并不能直接通过商道到达苍木领,他们此行的终点是东部七阶与六阶的边界,一座名为托索领地的普通领地。

经过了解,陆诩得知这一趟路足足要十五天时间,然后从托索领搭车,再前往苍木领,又需要十天左右的时间后,庞大的数据让他震惊了。

“那我们岂不是要在马车上度过近一个月的时间。”陆诩叹道,这不得把人给憋死。

“中途除了在驿站换马之外,每周也都会有一天时间休息。”菲米莉丝解释道。

她与陆诩坐在一起,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不超过一拳,胳膊动一动都会碰到。

菲米莉丝身上独有的幽香钻入陆诩的鼻腔里,令他心神一荡。

讲道理这种事情真没法怪陆诩,他一个二十多年除了自己亲娘和亲妹妹,连头母猫都没碰过的顶级solo,现在突然和一个肤白貌美充满青春气息的同龄少女朝夕相处,即使自己在怎么提醒自己,也难避免心猿意马的情况出现啊。

而且还是一段全新且漫长的旅途。

妈耶,来感觉了。

小心脏有些不受控制。

陆诩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不断向自己侧面瞟的大汉,祈祷自己的心跳声不被耳目聪明的菲米莉丝察觉。

“咦?”菲米莉丝突然疑惑地问道:“你之前不也是旅行者吗?这些常识你应该知道的呀!”

听到菲米莉丝惊咦的时候,陆诩本就没停的心脏猛地跳了波大的,然后将她的话听完,这才悄悄松了口气,随即如同过山车般又提了起来。

“呃,我之前几乎都没有坐过商道上的马车,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旅行,最多偶尔搭点顺风车。”陆诩解释道。

“这样啊。”菲米莉丝若有所思,随即释然,“也是,你在拜伊城之前都没有接触过猎人这个职业,作为旅行者,没有固定职业的话要腾出钱来坐马车确实会比较为难。”

“对,对,就是这样。”陆诩连连点头,顶级理解。

不露痕迹地将陆诩神情的细微变化尽收眼底,菲米莉丝眼睑低垂,暗自思考道:他在说谎,但是谎言出自哪个地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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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掩饰什么?

她再如何精明也想不到,陆诩是一个穿越者,而他努力掩盖的,是自己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事实。

不过单纯的说谎,就足以令菲米莉丝提起戒心了。

之前相处的时候,谈起他的家乡,陆诩虽然顾左右而言他,但所说非虚,只是含糊其辞地告诉她自己的家乡在很遥远的地方,与父母亲人都天人永隔,可能一辈子没法再相见了。

可是再结合今天他所表现出的,连商道马车都没有搭乘过的经历,他又是如何做到之身一人,旅行这么远的距离的呢?

菲米莉丝虽然困惑,但是依旧面不改色,心中的疑惑并没有直接表现出来。

旅鼠小队并没有什么值得陆诩图谋不轨的地方,加入进来的队员只要没有歹意,也没有必要强制性地了解对方的一些信息。

之所以对陆诩如此感兴趣,实际上与菲米莉丝的个人原因有关。

陆诩在之前所表现出来的一些行为,让她联想到了一些事情上。

就这样,在双方都有所心事的情况之下,五天时间,悄然过去。

车上的乘客有些人目的地并不是商行此行的重点,而是途经的一些领地。

在五天时间没有任何阻拦的高速行驶中,他们已经经过了三个领地。

其中每个领地都幅员辽阔,辖下拥有数个城邦。

到第五天的时候,陆诩面前那个一直偷瞄菲米莉丝的汉字下车了,而随之上来的,是一个年轻男子。

年轻男子上车时先是环顾了一圈,马上就看见了取下了帽子的菲米莉丝,顿时大喜,径直走到了陆诩对面坐下了,目光丝毫不掩饰地注视着菲米莉丝,眼神中透射出些许火热。

菲米莉丝自然是不喜,别过头去。而陆诩也皱了皱眉,对于年轻男子这般轻佻地举动有些不满意。

妈的小爷我都不好意思这么看我家队长,你哪里来的资格这样觊觎!

不过眼睛长在人家身上,出门在外,也不好真的做什么责备,总不能因为人家看你几眼,就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显然菲米莉丝也明白这一点,所以才一直带兜帽。

陆诩又想到了赫蒂,说实话赫蒂与菲米莉丝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性子,菲米莉丝由于眼睛的缘故,论相貌总分是低于赫蒂的,况且赫蒂那亮眼的金发吸睛程度可以说是远高于菲米莉丝,只要与赫蒂站在一起,菲米莉丝完全不用担心有人目光冒犯她。

而赫蒂的性子似乎早已习惯了走到哪有一群宵小之徒用邪意的目光注视她的生活,轻易就能无视那些人。

对于外人来说,菲米莉丝和赫蒂都是性格较冷的美人,赫蒂的冷,是无视,而菲米莉丝的冷,是疏远。

果不其然,菲米莉丝在过了一会儿之后,终于不愿意忍受年轻男子的目光,将兜帽重新戴了上来。

年轻男子似乎有些不满,但很快神色恢复正常,面带一丝笑意,施施然地躺坐在靠椅上,目光仍然不转开,相比起那个大汉,他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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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肆无忌惮。

又过了一天,第六天的正午,他们抵达了第四个领地的主城,坐了这么久的车,明天将要休息一天,菲米莉丝与陆诩立刻下了车,站在阳光下舒展筋骨。

年轻男子也随之下了车,目光顿时锁定双手交叠向后拉伸的菲米莉丝,看到她展现出的傲人曲线,有些贪婪地看完,走了上来。

他伸出手直接杵在了菲米莉丝面前很近的距离,导致菲米莉丝错愕间不得不后移半步,靠在了陆诩身前。

“美丽的小姐,我在车上注意你很久了,非常荣幸能够在一场本来枯燥乏味的旅途中遇见你这般的美人儿,我叫伯恩斯,敢问小姐芳名?”

年轻男子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于菲米莉丝的热切,上来就自报姓名,完全无视旁边的陆诩。

可惜啊,陆诩啧啧感叹,这家伙勇气倒是有,可惜之前的行为太减分了,而且自报家门的时候一点前缀都不加,这样哪能提起别人的兴趣。

就好比如果要他陆诩介绍,那他会说,在下猎人之家客卿,旅鼠小队成员陆诩。

嘛,虽然目前旅鼠小队名头不够响亮,但是刻意省去了拜伊城的字眼,以及在说了猎人之家客卿身份,有了珠玉在前的第一感觉后,附加上旅鼠小队的话,至少会给听者引发一种“对方对于旅鼠小队名声似乎很自信,旅鼠小队是哪支队伍”的思考,从而将信将疑地认可自己的地位。

至少除了那些真正见多识广,且对自己有足够自信的人之外,其他人都会这样做。

果然,对于“伯恩斯”这个没有任何价值成分在内的单一名字,菲米莉丝完全提不起兴致,更何况之前这个人还极为肆意地冒犯自己,这种初次见面的第一印象使得他之后再怎么将菲米莉丝夸得天花乱坠,都没法令菲米莉丝对他有一丝好感。

但这只讨厌的手有杵在自己面前,菲米莉丝还是迟疑了一瞬。

处事圆滑也是出门在外需要注意的事情。

谁也不知道对方在当地的背景情况,也不知道他的具体性格。

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菲米莉丝暗暗叹了口气,准备与他握手交谈。

然而就在这时,一道熟悉的身影从他身后跨出,先她一步握住了伯恩斯的手。

“伯恩斯是吧,久仰大名久仰大名,刚才在车中就注意到了公子你,果然是英俊潇洒,一表人才啊。”

站到她身前的,赫然是陆诩,此时他笑嘻嘻地与伯恩斯打招呼,如同老熟人一般,显得极为热情。

看似夸赞,实际上与伯恩斯完全搭不上边的几个词语极为敷衍地套上去,反而是让伯恩斯一时间愣在了那里。

见陆诩挡在自己身前,不知为何,菲米莉丝隐约放松了下来,回味起陆诩一番话,有些想笑,但是缩在兜帽里忍住了。

“呃,这位兄弟,你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即使是自诩在领地里有些势力的伯恩斯,见到有人拦住自己,第一时间也不好发作,只能忍住怒火问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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