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美女与野兽(3)

到了这一刻,朱老二酒已全醒,此刻他只想如何保命?他已隐隐约约察觉到了一丝异样,好像已在脑海中浮现出了两人的容貌,虽然那两人他也从未谋面,但两人最独特、最骇人的地方他可是早有耳闻。

他兄弟二人虽然长年混迹于关外,如今被困于此,可终究还是关内人。这些年来,中原武林的腥风血雨他可没少打听,更何况那每个混江湖的人必知的秘密他又何曾不知。

倘若真是传说中的那两人,那么今日只怕真是到头了。此刻心中也只盼着自己猜测有误,尚且还有一丝活命的机会。为了这一丝机会,别说要他趴下,就算是要他做猪做马也毫无怨言。

大丈夫能屈能伸,区区荣辱何足挂齿,自然是性命最重要。

这世间太美好,有酒有肉有美人,死了岂不哀哉!于是也不管周围异样的目光,咬着牙趴了下去。

朱老三见二哥如此,略感诧异,随即也扑通一声跪了下去,这世上他只相信一人,那就是他二哥,若不然也不会听了朱老二的话,将自己的大哥宰了。就算朱老二要他死他也绝不含糊,因为一直以来朱老二在他面前就没做过错事,从前没有,今后也不会再有。

朱氏兄弟二人抬起头的那一瞬间,整个人都瘫了,如同烂泥一般。

周边的人虽不曾得见斗笠之下的那两张脸,却也吓得不轻,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因为在这其中,朱氏兄弟已比他们大多人强多了。单看一眼就能将两人吓到如此地步的容貌,可想而知有多恐怖,有多可怕。

当然,这或许并不是两副那种奇丑无比的容颜,相反有可能还是两副俊美轮廓。只是,这两张脸再好看最好也不要去看,还是不要见的好。

因为,见了就得死。

此刻朱氏兄弟虽然还未死,但已和死人无疑,只不过却没人想得到接下来的一幕更是成了所见之人一生挥之不去的噩梦,无不后悔苟活于世。

只见二人拖着疲软的身体扶着桌角慢慢坐回了原来的位置,随后像是着了魔一般一件件将衣服脱下,任凭衣物塌拉在地上也毫无心情理会。

两人握紧各自的阔刀,在众目睽睽惊恐之下,慢慢地割下身上的肉放于桌上。

一声声嘶吼在这小店内传开,直如鬼哭狼嚎,凌冽的冷风也绕了道,门外难得这么沉寂。

斗笠下的两个人就如两座冰雕一般,依旧不动,倘若不是其中一人一直在说话,只怕没人会认为他们还活着,即便这样,还是不免有人怀疑另一人真是死人,因为他不仅没动过,自始至终还从未吐过半个字。

“好!很好!”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再次从斗笠下传出:“肉,有了,岂能无酒。”

老板娘早已被眼前的一幕吓得大气不敢出,不过好在孤身混迹于此也小有年头,大风大浪也曾亲历不少,这点承受能力还是有的,“血肉”亦曾见过,只是没了今日之震撼罢了,随即深呼一口气,大喝一声:“阿呆,上酒。”

片刻之后,一个身形修长,枯瘦如柴的男子,提着六七坛酒走了过来。不知是被今日这一幕吓傻了的缘故,还是原本如此?一双空洞洞的眼睛犹如死鱼眼,加上死人独有的苍白面容,初见之人难免被吓一跳,真如刚从棺材里刨出来。

脏乱的头发也不知从哪里捡了一根破布条胡乱缠了几圈,根根倒插的胡须有些时日没刮了,单薄的衣服更是不知穿了多少个春夏秋冬?只怕用手轻轻搓揉几下便能碎成渣,很难想象他是如何活到现在,如何度过这寒冬?

阿呆畏畏缩缩地将提来的酒放在朱氏兄弟面前,多半是一刻也不想停留,转身就跑。桌上酒坛子都还未立稳,他人却早已不知蜷缩在了哪个角落里?

朱氏兄弟抬头望了一眼桌旁的两人,只不过除了斗笠上滴落的雪水有变化外,其它的毫无收获。

这下算是彻底死心了,咬咬牙抬起酒坛竟是将满满的一坛酒灌了下去,或许是想以酒来麻痹自己。

麻痹痛苦,麻痹期望,麻痹不甘,麻痹种种,种种。

冰冷的声音再起:“酒喝了,肉也有了,可你兄弟二人似乎却是不开心?”

此话一出,直叫朱氏兄弟生不如死,可他们却不敢死,因为站在旁边的两人还没叫他们死,他们就不能死。

这世间最大的笑话莫过于此,想死都不能死,谁信?

自然有人信,至少店内的人都信,他们之中不乏有人已猜出斗笠下两人的来路,只不过此刻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又怎敢说话。

朱氏兄弟不是不想死,而是不敢死,也死不掉,只要斗笠下的那张嘴没同意他俩死,他兄弟俩就不会死。无论是自己想死,还是他人想加害,只要有这两人在,就死不掉。

江湖中称其两人为阳间阎罗王,活阎罗。

有道是:阎罗要你五更死,不会让你三更亡。

可如今却是叫朱氏兄弟怎么也快活不起来,什么叫生不如死?这便是。

朱老二强忍疼痛,问道:“不知前辈要我兄弟二人如何开心?”

“很简单,平日里你兄弟二人如何吃肉喝酒?”

朱老二道:“我兄弟二人向来都是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大声说话,大声吆喝。”

“那你们现在也如此便是。”

“好!悉听尊便。”朱老二说完这话,再也不顾,两眼一闭,提起酒坛与三弟碰了一下,抓起桌上自己从身上割下来的肉送到了嘴里。

当真是一口酒一口肉,吃得好不快活。

没过一会,桌上的肉没了,兄弟二人又手起刀落割下一块,似乎早已没了知觉,亦不似之前一般的如狼嚎叫,有的只是两人桌上的酒意。

他们醉了,真的醉了。

他们只想尽早死去,所以他们割得更快,吃得更快,自然喝得也更快。

血,流的也快。

终于,酒喝完了,肉吃完了,血也流干了。

原本两个活生生的人,吵着要吃肉,而今肉吃了,酒也喝了,人却没了。

由此可见,酒肉穿肠过,味虽甚好,可稍不留神,喝着喝着人就没了,吃着吃着人又没了,切莫贪吃贪喝。

倘若有人问:雪是什么颜色?

自然有人答:白色。

难道不是?

是,当然是,雪怎么可能不是白色呢?

然而,那一天,他们见到的却是红色。

鲜血染成的红色。

朱氏兄弟早已断了气,上半身已无完肉,冷冷白骨裸露在外,五脏六腑散落一地,格外的熏鼻刺眼。

血已经流干了,顺着门槛流到了外面,染红了白雪,屋内原本醇香浓烈的酒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刺鼻的血腥味以及肠胃破烂的腐臭味,充斥着店内的角角落落。

让人无处可藏,无地可躲。

想逃,却怎么也逃不掉。

人来了,人走了,店内该做的生意还得做。

极似某人的一生。

世界也还是那个世界!

“阿呆,整理桌台,客人落座。”

老板娘再次高呼起来,这一呼也将屋内的压抑呼出了门外,客人慢慢活跃了起来,只不过人人都在伪装,时时都在提防。

阿呆熟练的动作一如往常,很快、快得有些让人眼花缭乱,只因他做这份差事已经很久很久,久到连他自己都不一定还记得。

倘若这世间还有一个人知道他究竟干了多久?抹了多少遍桌子?那这个人一定就是老板娘。

那个在他快要饿死的时候出现的人,给了他一口饭的人,老板娘。

对于死人,阿呆不怕,只见他一手拖一人,竟是轻松地将朱氏兄弟拖出了门外。多半也是血流干了,肉割完了,若不然他那枯瘦的双手即便这些年来锻炼得再有气力,只怕也是提不起二人的残躯。

收拾完屋内阿呆才又出门去处理两具白骨。说是处理无非也就是用白雪随便掩埋了一下,只怕等不到半夜便作了饿狼腹中食。而别人不知道的是,他却将两人的衣物通通褪了下来,只待这些人走后,他便又可以穿了。

对于这种事,老板娘早已见怪不怪,自然不会觉得晦气。更何况店内死人之事常有,她也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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