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棋局

柳如云走了,他低着头,感觉现在来一场雨更符合他的心境,可风永远不会顺着你的头发吹。

烈日炎炎似火烧,看着路旁吐出舌头散热的狗,他第一次有了羡慕,不知道什么时候起。

他被各种身份压在身上,兵部侍郎的父亲,好似一座大山一样压在他身上,他尝试过去努力,去奋斗,去拼搏,明明感觉自己做的很好。

但对那座山而言,依旧不够好。

在被否定了一次又一次之后,二十岁那年,他崩溃了,那天的天气很符合他的心境,一场暴雨,一个男人像条狗一样蜷缩在地上嚎啕大哭。

他没考上举人,让所有人都失望了,父亲打了他一巴掌,他没哭,也没崩溃。

可在回去的路上突然下起暴雨,他再也忍不住了,像条狗一样躺在地上嚎啕大哭。

他知道这不是因为没带伞,而是二十年的压抑终于被一根稻草压垮。

他堕落了,过上了纸醉金迷的生活。

父亲的要求也越来越低,最后只希望他能快点生几个孙子,然后去死。

不知为何,他很快乐,第一次感受到了快感,比新婚之夜还爽。

之后便是遇到了魏旭,那个让人如沐春风却又阴寒刺骨的男人,那个无论何时都很淡定的男人。

魏旭在雨天给他撑起一把伞,现在却告诉他,你得自己找把伞。

柳如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找到,更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拿起来。

可他知道,人终究需要往前,即使处在暴雨之下,哪怕极不情愿,总有东西会推着你向前走。

越是这样,他越羡慕路边的狗,可以趴在地上,吐着舌头散热,你还会觉得它有点可爱。

这一局,魏旭毫无疑问的又赢了,“悔棋九步,你还是没能赢我。”

梦不语一把掀翻棋盘,小手一摊直接摆烂,“现在呢?你还能赢我么?”

魏旭没说什么,捡起棋盘,笑道:“希望你日后也随时能有掀翻棋盘的能力。”

她一愣,想了很久,便撸起袖子叫喊道:“我就不信了,今天一局都赢不了。”

直到黄昏,魏旭淡定收棋,梦不语站在他对面尽情狂嗨。

“我就说过我一定会赢你,怎么样?我是不是很厉害?只悔了十八步棋就赢了你,我真是太厉害了。”她双手叉腰,微微扬起头。

魏旭看了她一眼没有多说什么而是继续低头收棋子。

“快点说我真厉害!”

魏旭沉思片刻说道:“以普遍理性而言,你的确很厉害,从一开始的新手到中期的迷茫,再到开始寻找打败我的方法,最后十局中,你的确有显著的成长这一点无是无法否认的,也是事实。”魏旭收好棋子说道:“但要说差距,还是蛮巨大的。”

“巨大就巨大呗,和我也没什么关系,反正我未来又不是要依靠下棋谋生。”

魏旭面色悲伤,小声问道“”那你未来准备以什么谋生?织丝绸么?

“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了!”她低着头说道:“明明我比很多人都强,但是我不可能参加科举,因为我是个女孩子。”

“对啊,太不公平了,现在这唯一一条女子超越男子的道路也被堵死了,为什么不女扮男装呢?”魏旭单手支撑着下巴,笑着说道:“就算你参加科举被发现,也有我在,怕什么?只要我还活着,朝廷上就不会因为这件事攻击你。”

孟不语抱着自己后退两步,“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对不起,虽然天天和你生活在一起,但日久生情这种东西是绝对不会发生的,如果只是做朋友我还能接受,可绝对绝对不允许再进一步。”

“想什么呢?”魏旭白了她一眼说道:“我喜欢年轻漂亮的女孩,但身材应当成熟一些,即使未来可期,也好过一个杯伤的故事。”

孟不语点头看了一眼,端起茶杯泼在他脸上转身就跑。

女婢们拿来毛巾给他擦脸,魏旭点头道谢,随后转身回房换一件蓝色衣服。

“夫君,吃饭了!”云书跑到房间中取出一个香囊递给他,“好不好看?我绣的。”

“心灵手巧,日后我会一直带着这个香囊。”

在饭桌上,初墨十分不合时宜的问道:“夫君,我听很多人说,现在朝野的形势都在针对你,夫君是不是应该向上面解释一下。”

“只要是入朝廷,最后一定会经过严党和清流的手,而且最可怕的是他们还有一个查漏补缺的赵文华(胡宗宪的靠山,本书做了修改,成为了胡宗宪的引荐人),是严嵩的干儿子,无论我上什么都会被拦下来。”魏旭仰起头看着远方说道:“可能是我没用了吧,或许万岁爷不想灭倭寇,他只想要沿海平安。”

“那你未来是不是会被抛弃呢?”淑之小声问道。

魏旭笑着点头。初墨内心大喜,却拍桌而起指着她说道:“你是什么东西,居然能坐在这里吃饭,给我滚。”

淑之看了一眼魏旭,可他却没有任何表情。

在家中,没有李氏在,魏旭就是老大,老二是初墨,就算曾经遭到了冷落,她也是这个家里的女主人。

淑之只能起身行礼然后离去。

吃完饭之后,魏旭站在观星楼上看着两个婢女相继离开魏府,云书站在他身后小声问道:“夫君,要不要拦下来?”

“有用么?”魏旭轻轻抱住她微笑道:“安啦,跟他们耍耍,不着急。”

云书轻轻点头说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日后,无论夫君怎样,我都永远不会离开夫君。”

魏旭不知道这句话是真是假,但听着是真的舒服,反而是淑之的那个你字让他十分不爽。

在聊天谈话时,称呼的语气十分重要,就像打游戏,你不能劣势就说你们真彩,队友优势就是我们真强,这样会遭人嫌弃的。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魏旭也不介意给她画下一张饼,他对云书和初墨都没什么感情,和她们在一起无外乎是利益和馋身子。

但魏旭从不感觉寂寞,他是个精神丰满的人,说句人话就是——我一个人就能很快乐,不需要和别人在一起。

云书仰起头看着他笑道:“我是妾!”

“妻和妾在我眼中并没有什么差异,都是我的女人,惹我不高兴了,我也不论她是妻是妾。”魏旭之所以敢如此硬气主要是因为孙开才不行,若是换做陆炳的女儿,给他十个胆子也不敢明说出来。

“夫君真是会说一些讨人开心的话,但妻就是妻,妾就是妾。我能待在夫君身边已经是一件幸事了!”她拉着魏旭进入楼中,顺手关上了门窗笑道:“不如我为夫君跳支舞?”

“也好!”

云书拍拍手,婢女们进入房间,手中端着衣服和化妆的胭脂水粉。

魏旭就坐在旁边看着云书换衣服,婢女帮她化妆。

半个时辰后,婢女退下,云书身穿一件彩色薄纱,几乎都快全透明了。

“请夫君帮我抚琴!”

魏旭有点尴尬,“我对乐器一窍不通。”

“那就只能无音起舞了!”

《霓裳羽衣曲》,十分著名的舞蹈一直流传至今,文人骚客大多喜爱此舞,以致风尘女子与寻常女子都学习此舞。

一舞完毕之后,她小跑到魏旭面前躺入其怀中,“许久不跳,都有些生疏了!”

“拿冰桶进来!”

婢女端进来六个冰桶,魏旭笑道:“日后多练便是!”

“我可只会挑给大人看,别人想看,我可不给。哼。”

魏旭捏着她的小鼻子笑道:“学的很辛苦吧?”

云书轻轻点头,“挨过不少打。”

魏旭轻轻将她搂入怀中,轻轻抚摸着她的秀发,安抚着。

手工农业时代学徒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伴随着工业化的到来,学习时间越来越长,就算是技术工人也要一个月到一年的学习时间,这是学校是国家的事情,你不能粗暴的把它丢给社会来办,要不然就是乱。

以明朝舞蹈为例,官家女子和商人的孩子都会由宫里退休的嬷嬷以及舞蹈师父教授舞蹈和礼仪,十分的正规,至少不会因为学不好被打死。

而云书只能忍受着鄙视,谩骂,羞辱和戒尺,如果学不好甚至会被打死。

云书取出手帕擦汗,魏旭将冰桶拉近,然后拿起一块冰块在她额头上涂抹,但那件衣服已经湿透,完全粘在身上。

他便多拿起几块冰块,给她全身降温。

夜莺婉转啼鸣,夜风吹过平原,拂过山岗,深入峡谷,钻入洞中,将倒挂在岩壁上的蝙蝠吹动,一条大蟒饥饿难耐,来到洞口,抬起头感知一番,然后慢慢钻入水中,安静等待猎物到来。

一头小鹿站在水潭边喝水,巨蟒猛地钻出水面,将它拖入水中,小鹿不断挣扎,拼了命的将头伸出水面,却被再次拉下,一上一下之间,小鹿慢慢失去了所有力气,水潭也在巨蟒的搅动之下,水溢的满地都是。

婢女搬来一张躺椅,魏旭将云书放在上面,取来葡萄喂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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