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权力为谁所用?

春节期间,微博上倒是热闹得很,于教授等人发起了轰轰烈烈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

刚开始,我对这个行动是双指赞成的,转发和评论了不少微博。

但慢慢地,我觉得风向有些不太对,解救乞讨儿童怎么转变成了禁止儿童乞讨?

我认为,任何人都有乞讨的权利和自由,这是人救济自己的最后依靠。即使有许多乞丐是假的,也不能因此就殃及、无视真正的乞丐。

每次遇到乞丐,不管真假,我都会把口袋里的零钱给他。即使这些乞丐中只有一个是真的,那我也帮助了他。

在目前儿童福利体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一刀切地禁止儿童乞讨,那有可能断了他们自己和家庭最后的生路。

况且,常识告诉我们,人贩子拐来的儿童大多高价卖给了缺孩子的人,用来乞讨风险既高、挣钱又少,人贩子何苦而为?

因此我认为,解救孩子固然重要,但解救时一定要调查清楚,造成这些孩子成为乞讨儿童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是被迫的还是自救的?解救之后又该怎么办?

我们村里正好有几个在外乞讨的儿童,我的职业本性发作,决定“就地取材”对他们“暗访”,看看事实真相到底如何。

我打着拜年的名义去这些孩子家串门,孩子家长看到我这个堂堂“国家干部”“屈尊”,都诚惶诚恐热情招待。

通过“闲聊”得知,村里共有四个孩子在外乞讨,由一个长年在外乞讨的老人带领。

四个孩子中,一个是孤儿,一个是智障儿童,一个家庭极其贫困,还有一个父母常年在外打工无人照顾。

每年过了正月十五,老人就带着他们外出乞讨,管吃管住之外,每个月也给一些零花钱,还会给买些衣服、玩具。

“我们不听话的时候,爷爷也会打我们。但平时爷爷对我们挺好的,晚上有时还会给我们讲故事。”一个孩子对我说。

在笔记本上写好稿子后,我到镇里的网吧把文章发给部门王主任。

第二天,王主任打电话告诉我,稿子发了,并表扬我很有积极性、主动性,“休假不下火线,回家不忘工作”。

接着,他催我回去上班,说报社接到读者爆料,省内其他一些地方也有儿童在外乞讨,让我赶去调查。

我无语地领命而去,调查结果让我更加无语。

………………

“狗娘养的,他们还是不是人?”办公室里同事看到我写的稿子,纷纷骂道。

格老子的,他们的确不是人,连最起码的人性都没了。

我在省内调查乞讨儿童时,震惊地发现,有些乞讨儿童竟然是某县计生办工作人员卖给人贩子的。

他们将一些超生、抱养或未婚先育的孩子强行抱走,让家长交达上万元的“社会抚养费”。

家长不交或者交晚了,孩子就被他们以几万元的价格卖给人贩子。

甚至,其中有些儿童是合法收养或生育的。

某村一对夫妻外出打工,女儿交由爷爷奶奶抚养,结果计生干部以为这个女孩是两位老人收养的,便强行带走卖给人贩子。

“还有比这更变态的呢。你们没看杂志上报道,有些地方的计生部门将强行抱走的孩子送往福利院,计生官员可得到1000多元的回报。这些孩子被宣布为弃婴后,进入社会收养程序,多数以3000美元的价格被海外收养。”一位同事说。

“还有些地方的社会救助站强行收集智障人,再把他们卖出去做奴工牟利。”另外一位同事叹了口气,“这些人本来是为人民服务的,怎么竟干出了这些伤天害理的事?”

“还不是为了利益呗。他们在基层,山高皇帝远,权力缺少监督,自然敢胡作非为。部门权力化、权力利益化、利益个人化已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通病。小孟这篇稿子写得很好,调查充分,逻辑严密,值得大家好好学习。不过——”部门王主任喝了口茶,顿了顿说,“不过,这是负面新闻,恐怕不太好发,会影响我们省的形象啊。”

“格老子的,这样的新闻都不发,还对得起我们的新闻理想和自己良心吗?要是报社不发的话,我就辞职不干了。”我气呼呼地说。

“我们也都不干了。”报社其他同事纷纷跟着说。

“稍安勿躁,你们激动个啥。我又没说,一定不发。我去请示下总编,尽量争取发。”王主任拿着稿子,离开了办公室。

不一会,他满面春风地回来了,喊道:“发,而且发头版头条。总编看了,很生气,对稿子也很赞赏,说无论如何一定要发,有什么事他担着。”

“好吖,”我们一起欢呼。

“孟浩辛苦了,大家最近也都很辛苦。中午,我请大家吃饭。”王主任接着说。

“好吖。”我们更加欢呼。

……………………

第三天,稿子果然发在我们报纸的头版头条上,大黑标题,触目惊心。

第四天,稿子旁边还配发了一篇题为《权力为谁所用?》的评论,评论写道:

计生办工作人员堂而皇之将孩子强行抱走,卖给人贩子以牟利。这种丧尽天良的行为让我们愤怒,也让我们不解:是谁给了他们如此大胆妄为的权力,更让我们思考:权力到底是什么,该为谁所用?

权力是什么呢?它究竟是魔鬼还是天使?西方政治学家托马斯.霍布斯认为权力是“获得未来任何明显利益的当前手段”,而哲学家伯特兰.罗素表示权力是“预期效果的产生”,《权力论》作者丹尼斯.朗认为“权力是某些人对他人产生预期效果的能力”。

这些解释虽然着眼点不同,但都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权力”的特性,即权力是一种力量,借助这种力量可以或可能产生某种特定的预期局面和结果。可见,权力本是中性的工具,无所谓好坏,就看掌握在谁的手中了。掌握在天使手中便是造福人间的雨露,被魔鬼篡夺就是危害人类的灾难。而人性是不可靠的,有可能是天使也有可能是魔鬼。

正如“法西斯”一词,它最初的意思是指一种刑具的名称,这种刑具由一束木棒组成,中间插着一柄斧头,由执政官的侍卫官扛着,是国家最高长官的权力象征。罗马的统治者鲁齐用法西斯处死了自己参加叛乱的两个儿子和其它叛乱者,坚决捍卫了罗马的共和制。但后来“法西斯”却在墨索里尼、希特勒之流的手中成了“专制、残暴”的代名词。

也正是权力的中性和人性的不可靠,所以权力必须受到制约。法学家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滥用权力、不受制约监督的权力及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意识是某些官员恣意妄为之根源。

那些“官老爷”在享尽权力好处的时候,却常常忘了权力的另一面——责任。权责一体,有多大权即须负多大责,这是最基本的常识,连几百年前的郑板桥都知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他们也忘了权力从何而来。

“权为民所赋”,他们的权力不是天生的,而是人民赋予的。人民赋予的权力就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不为公众服务、对人民群众暴虐的权力本质上是对人民的背叛。他们更忘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计生办工作人员将孩子卖给人贩子的事件再次警醒人们:权力必须受到制约监督,不受约束的权力犹如出笼的猛兽必会伤民害民。权力不是牟利的工具,民众也不是官员的鱼肉,但愿这个事件只是警钟的余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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