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森林骑士 第66章 请叫我榜一大哥

说着话,贝里昂走近骑枪架,饶有兴致地给布兰讲解,“你看这杆骑枪,它整体是由尾部向前逐渐收缩,这样设计的好处就在于,把整个骑枪的重心后置,骑手在握持的时候,就会因为平衡感好,而能更好掌控骑枪。这种骑枪主要分为几个部位,我给你说下。

咱们先从枪尖开始,枪头这个部位通常被叫做冠状头,你看这种金属枪头的设计像不像一朵花的花冠。

别看设计的挺好看,但它的目的很阴险,是用来紧紧扎入对手的盾牌里,这种骑枪就不至于从对手的盾牌上划开,而你就可以用枪尖牢牢的抓住对手,并把冲锋的力量全部施加给对手。

顺着枪杆往后看,你可以看到骑枪这个地方有一个圆盘,这个东西叫做护手板,它的后面还有一个护手甲,这是一个保护手指的装置。

因为哪怕你全身铠甲、裹得非常严实,但是你对手的骑枪也会顺着你的骑枪划过来,如果没有这两个护手装置,你脆弱的小手就会被前面那个冠状部给击中。你能想象你的手指被枪头击中后的样子吗?”

布兰嘿嘿笑道:“老爷,我的手要是被骑枪枪头击中,只怕这只手是废了。”

说完,布兰又提出了一个问题,“老爷,那能不能击倒对手,是不是就看自己对骑枪的掌控力啊。”

贝里昂思索了一下,回答说:“取决于你能用多大力气来击倒你的对手,而能使用多大力气,这个取决于你的薄弱点,如果你马术差的话,当你的骑枪命中对手时,骑枪都不一定会断,这股强大的反作用力会直接让你从马上摔下来。”

“那我要好好练练骑马,说不定我以后也能参加骑士比武大会呢,刚才吃饭时,听邻桌人说,骑士侍从也是可以参加比赛的。”布兰有些憧憬地说道。

贝里昂在他的小脑袋瓜上轻轻拍了下,“人家能参赛的骑士侍从,基本上都是七八岁就开始练习,经过十年的训练之后,才敢来参加比赛,你要是想参赛,可还要好好练练呐。

而且想要稳稳坐在马上,马鞍非常重要,一副舒适、好用的马鞍,让你在交锋时,能以正确的姿势,将你冲锋的全部力量传递到骑枪的枪头上,给予对手致命一击。”

“老爷,那我能不能用您给我的奖金,给自己定做一副好的马鞍,现在我骑的那匹马的马鞍是贝斯大叔的,很大,不适合我。”布兰用请求的眼神看向贝里昂。

贝里昂按照给卫队奖金的标准,给了自己的这位小侍从三十第纳尔的奖金,是能够定制一副马鞍的。于是贝里昂点点头,布兰欢快的心情溢于言表。

“这位尊敬的爵爷,如果您的侍从要定制马鞍的话,我们这里是可以的,不少参加比武大会的骑士和他们的侍从,都在我们这里定制马鞍,选择我们,您一定不会失望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刚才还昏昏欲睡的商人已经起来了。

“好啊,你拿过来一副马鞍,让我看看。”贝里昂说道。

只见这位武器商人如同变戏法一样,从把自己座椅背后的那个摆满佩剑的木架子旋转过来,这后面挂着二十多副马鞍,还有脚蹬,马上用的武器袋等,很是齐全。

这位武器商人,拿着一副马鞍介绍说:“这位爵爷,我是杨维克朔城最好的兵甲作坊—双环兵甲铺的老板,您叫我杰德就行。”

说着,这个名叫杰德的武器商人,从鞍骨到前后鞍桥,再到鞍座、鞍包、镫带、鞍翼、鞍枕等给他们俩讲的很是细致,这让贝里昂不由得对这个老板产生了很大的好感,看来他不仅是一个商人,还是一位懂工艺、懂消费需求的金牌销售。

听他介绍完,贝里昂直接掏钱定制了两副马鞍,自己和布兰都有,这两副马鞍花了五十第纳尔,因为在杰德的建议下,贝里昂的马鞍又奢侈地用了上好的鹿皮,并会镶上银质的主人姓名。

这也是最近挣了一大笔钱,贝里昂果断同意增加这两样让自己舒服和更有面子的升级。

杰德接过钱袋之后,兴高采烈,他拿出一张印有他们家店铺双环标记的灰草纸,在上面写明商品详情和交付时间后,用一旁的蜡烛融化了火漆,让贝里昂用自己的权戒在火漆上印上自己的徽章。

然后待火漆冷却凝固之后,他用剪刀将这张灰草纸裁成两截,其中一截交给贝里昂,到时候,贝里昂派人带着这张纸来取马鞍就行了。

离开这座武器商铺后,两人又在街上转悠了一会儿,这时候肚子里的海鲜消化的差不多了,就来到贩卖酒食的摊位前坐了下来,吃点儿宵夜。

这个时间点的宵夜摊很是热闹,人们三五成群的坐在那里喝酒聊天,还有吟游诗人谈着琴唱着引人入胜的故事,很是热闹。

贝里昂和布兰要了两大杯啤酒,和腌猪肉、烤兔等食物,在凉爽的秋风中,听着吟游诗人的故事,惬意地享受美酒美食,很是自在。

在吟游诗人吟唱完一篇长诗之后,边从摊位中间由木箱搭建的高台上下来,他拿着帽子,向坐在四周吃喝的人们乞求打赏。

热闹欢腾的时刻,大家出手也偏大方一些,不一会儿这位吟游诗人的帽子里被投了不少铜币,贝里昂也让布兰打赏了十铜币,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嘛。

这位吟游诗人抱着沉甸甸的帽子,满意的再次登上简陋的舞台,他要给大家唱一段新的关于骑士比武的长诗,他这个应景的提议得到了大家的掌声和欢呼声,北方骑士比武大会开幕在即,大家也都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来的,自然想对骑士比武了解的更多一些。

这位吟游诗人,以第一人称开始吟唱。

“我是来自维林大陆西境的骑士,我叫亨利,我就要参加骑士比武大会了。

这样的马上骑枪比武不仅是一种运动,更是被誉为“国王的竞技”,因为火神的仆人们,也就是那些传教士们不喜欢这种血腥的比赛,只有想要开疆拓土的王者们才热衷举办这样的比赛。

这是一项与战胜恐惧有关的伟大运动,只有那些足够勇敢,且足够自豪举起骑枪的人,才能参与这样的终极挑战。你只能骑在马上向前冲锋,绝对不能像一只野狗一样畏畏缩缩。

勇士们端起长枪,端坐在马鞍之上,瞄准对手,全力冲击,用骑枪击中对方的盾牌,骑枪断裂、对手摔下马来,胜利的人将赢得荣誉、财富,和贵族女性的青睐!

如此神圣又危险的比赛,只能由我们这些爵士们参与,只有我们才能置办得起优良的盔甲,才能将自己的身体牢牢包裹在钢铁里,更好的保护自己。

不仅是铠甲,参加骑士比武大会,没有一匹神骏的宝马可是不行的,是否一匹拥有力量、激情,且身型俊美的战马,将是一位骑士能不能取胜的关键。

有了上好的盔甲和战马,骑术精湛就是重点了。骑术是对骑士和战马的终极考验,他们必须合二为一,心神相通,为了同一个目标战斗!

哪怕是前方是魔鬼的毒火地狱,哪怕前方是凶残的食人妖,哪怕前方是悬崖,都要一往无前、毫不犹豫的冲下去,冲到世界的尽头,冲到人类的末日!

在跨上战马的那一刻,就不再是谁的儿子、谁的丈夫、谁的父亲,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为了胜利冲锋的勇士!

冲锋吧,我的勇士们,压低长枪,让它击中对方的盾牌,让它在对方盔甲上碎裂,让它将对手击倒,这才是人类力量巅峰的魅力!

作为一名骑士,我也曾在战场上,见惯了被马蹄踏成烂泥的尸块,像墨红的章鱼一样死死地吸在土地之上。

如同劫匪的士兵们带走了战败者的头颅,那流淌的猩红,如同一道道红绸带,为这些亡魂举行了晋升礼。

战斗在秋天打响,于冬季被老鼠、野狗们啃食殆尽,等到来年春季,村庄的孩子们来到这里,用新一年的骨头,玩敲碎河冰的游戏。

我也曾邂逅过美丽的姑娘,金黄的长发,散发着迷人的香气,她在马背上抱着我,我能听得到到她的紧张的呼吸。

我们跨过初春的小溪,踏过秋日的草地,沐浴过夏日的暴雨,亲吻过冬日的雪绒。等到来年春天,我告别了心爱的姑娘,踏上了追求荣誉与财富的征程,待我功成名就,一定回来与她共享欢愉……“

吟游诗人的长诗,声情并茂,不仅介绍了骑士比武的一些知识,还有对战争的反思,以及对爱情、家庭的渴望。

这位吟游诗人的声音动听,故事又吸引人,听得大家都忘了喝酒的事情,连带着过路的路人也停了下来。

在他吟唱完这篇长诗之后,大家的掌声和欢呼声空前热烈,他这一次收获的打赏也更多了,当他来到贝里昂这桌跟前时,贝里昂直接向他的帽子里投了两枚第纳尔。

这位吟游诗人一看竟然是两枚银币,顿时神采奕奕起来,连续吟唱完两篇长诗的疲惫感一扫而空。

他恭敬地向贝里昂深施一礼,“尊敬的大人,感谢您的慷慨,游走四方的德鲁向您表达最诚挚的敬意,感谢您的赏赐,火神一定会保佑您及您的家人健康长寿的。”

贝里昂这种榜一大哥般的大手笔打赏,让这个名叫德鲁的年轻吟游诗人很是开心,他吟唱的上一段长诗收到的打赏,加起来也不到两百索里,而这一个人的打赏比上一次收到的全部打赏还要多,他能不高兴嘛。

贝里昂微笑着说:“德鲁,你游历四方,有没有去过直属郡的诺兰登堡?”

“哦,我的大人,这个地方我听说过,诺兰登堡的领主两次决斗,都是一招制敌,他还剿灭了卡尔河南岸危害多年的三大匪帮。”德鲁回答说。

“你能不能为他编唱一篇长诗,内容主要是你刚才说的那些内容,不过这个长诗要起到吸引大家去诺兰登堡经商、定居的效果,可以吗?”贝里昂问道。

听给自己打赏的人这么说,德鲁思索了一会儿,没有直接回答,贝里昂见他这样,就让他坐下,并给他倒了一杯酒。

“嗯嗯,可以的,不过我有一个问题,您是来自诺兰登堡吗?”德鲁答应之后,又疑惑地问道。

“您面前的这位,就是宫廷骑士、诺兰登堡的领主、直属郡副治安官贝里昂爵士。”布兰压低声音,给他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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