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入世的少年

1571年,瑞文斯顿,边峰城

边峰城位于瑞文斯顿王国的边界,马格尼亚山脉腹地,往北就是瑞文斯顿的都城布伦鲁斯,往南和瓦列乌斯王国接壤,由于地势险阻又与高山相连,易守难攻。其分为了上下两层,上层住着显贵的王公贵族和各种来往的富人,而下层便是贫民窟。

“来一份报纸。”一位穿着华丽的商人在正在买报纸。

“先生,要买打火机吗?只要2个铜币或者塞加罗。”

商人斜视了一眼,发现是个衣着朴素的少年,脸上还有一道刀疤,便心生恼意,仿佛见了瘟神一般,转头就走。”

“哎呦。”

那商人转过头便和另一个男子相撞,二人都跌坐到了地上。

“你这个狗杂种。”商人忍不住骂了起来:“知道我这件衣服多少钱吗?”说完举起手中的手杖便要打,少年一溜烟地跑掉了。

那少年跑进了昏暗的巷子中,和另外几人碰头。

这几个人都还只是15,16左右的年纪,刚才那个卖打火机的刀疤少年赫然在列。

少年嘿嘿一笑,摊开手掌,里面躺着几块银币和几张旧零钱。

我叫桑铎.雷格尼兹,出生在瑞文斯顿边境的一个名叫边峰的城市。我的父亲是个铁匠,喜欢喝酒,母亲是一名修女。家里虽然不算太贫困,但生活也过得比较拮据。父亲和母亲都是品性纯良的人,而我却从7岁开始就从街边的顽童那学到了盗窃的手艺,最开始只是为了那一两个子儿,能买点糖吃,后来也就习惯了。

这座城市下层十分困顿,城市周围没有矿产也没有工厂,地理位置并不优越,连种地的农民都很少,街边多是要饭的乞丐。等到冬天下雪时,街边就会出现许多冻死的流浪汉,当然这只是下层的景象,下层的人都在想着去上层罗杰斯伯爵家中混一个职位,那也就算得上富贵了。

“嘿,小子。”老爸在床上喊道:“没酒了给我打壶酒来。”说着他从床上坐起来,在口袋中摸索。

“切,我有钱,这次让你享享口福。”桑铎边说边晃着手里的银币。

老爸从床上起来,甩了甩手臂,从箱子里拿出一把剑。

“好小子,从哪里搞来这么多的钱?”

“我自有我的办法。”

“那你打完酒,把这把剑交给科万,顺便帮我到酒馆里把酒钱还了,我的好儿子。”

“切。”桑铎嘟囔了一声就拿起剑出门了。

科万是边峰城有名的猎人,据说他可以徒手杀死一只成年熊,也一直是桑铎的偶像。桑铎经常在家里没事的时候和他一起去森林打猎,也有了一副强壮的身体。

不一会,桑铎来到了科万家门口并敲了敲门。

门开了,一个年轻的金发男子从里面探出头来。

“爸爸去酒馆了,这是他要我给你的钱。”

说的是科万的儿子凯恩,桑铎从他手里抓过20个铜币将剑递到他手里就关上了门。他儿子一直是个怪人从不和镇上的同年龄人玩,所以桑铎也懒得搭理他,随后便走向酒馆。

无论贫穷还是富贵,酒馆永远是一座城市最有生命力的地方。酒是人人都爱的饮料,尤其是位于北方的瑞文斯顿常年寒冷,人们习惯饮酒御寒,而这种情况的人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好斗。在瑞文斯顿当兵或者在竞技场当斗士是极其光荣的事情,仅次于战死沙场。

“怦!”桑铎推开了酒馆的门,这里还是和以前一样热闹,吟游诗人在演唱他们最新的曲目,炉子里煮着热汤,人们或齐聚交谈,或独自端坐。手里都拿着一杯酒,随着歌声回想着开心的日子。

艾伦是这个酒馆的老板,顶着一个将军肚,脸上,满是油光。眼睛小的只能看见钱,却让鼻子得了好处显得特别大。最显眼的还是满嘴的胡子,远看就像被涂了黑颜料一样。

“嘿,小子”艾伦看到了桑铎:“如果你身上没有一些叮当做响的东西那我劝你还是自己回去吃小麦面包吧。”

桑铎不想理他,随手就把钱全甩到了柜台上,“两壶蜂蜜酒,剩下的钱还给你。”

“好好好,下次再来!”老板把钱揣进了口袋,脸上绽放了笑意。

此时突然传来一阵推搡的声音....  23947/1091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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