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次相亲44

偶数与奇数是一对奇怪的表兄弟。这对兄弟似乎都代表了平衡,又都象征着对抗。

势均力敌、鼎足而立都是均势中藏着激烈对立,对抗之下透着无奈的共存。

除此之外,偶数比之奇数还多出一些古怪的意味。比如:好事总成双,怪事也爱成双。

成双好不好,暂且不争论,可它们确实总是成对出现的。不论这种成对是自然而然的,还是像市场里的对虾一样,不过是被人为摆弄出都结果。

这种“双”今天就出现了一次。

他觉得,今天遇到的怪事不仅成双,简直就是完美对称的。上午上班前遇到一件。下午下班后遇到一件。这要是变成纸面上的文字,就好比是一段话两头的双引号。

好在下午这个没上午那个那么惊悚骇人。

他出了单位没走多远,被一个货真价实的陌生人叫住了。这个人的类型对他而言是全新的。

他不光是从没在现实里见过,就算是梦里也没有这种人出现过,甚至从没想到会有这种人来搭讪,出于警惕危险的本能,瞪大眼睛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了这人一番。

该人个子高挑细长像是纤细高长的竹竿怪人,足足有一米八五以上。通常人长这么高,会带给别人极强的心理压迫感。可这家伙太瘦了,完全和魁梧一词不沾边,只给人一种:“这人好瘦!”

的感觉,却完美淡化了自身的高。

其人年龄应该不大,最多二十一二岁。最能体现人年纪的应该是脸。这也是不少明星花大量金钱美容的最重要原因。

m君不反感明星在脸上投资。毋庸讳言,演员主要是靠脸吃饭的。就算是所谓演技精纯的老戏骨也不可免俗。试想,要是有一个滑稽戏演员长得凶神恶煞,或满脸伤疤,就算其人滑稽戏技法炉火纯青,又能有几个观众呢?

有不少演员总爱强调自己不是靠脸吃饭。这实在是有些掩耳盗铃、欲盖弥彰了。

演员本就是靠脸吃饭的职业,靠脸吃饭正大光明不丢人。演员不会演戏,拍出的电视剧像静态动画片才丢人;演员不会背台词,念台词喊一二三四五才丢人;演员不凭业务素质,全凭和制片人、导演搞潜规则拿戏才丢人!

可笑一些演员对真正丢人的事避而不谈,拿着不丢人的事大讲特讲!连演员本质是什么都不知道!这才是真丢人!

演员的本质是什么呢?m君觉得,演员是通过表演带给观众美学感受的艺术工作者。这个美学感受,当然也包括演员的脸。

当然,不是说演员一定要是俊男美女。万不能把演员要靠脸吃饭,理解成演员靠漂亮脸蛋吃饭。非要如此强行曲解的人一定是心很脏的生物。

那人的年纪没法通过脸看出来的。他戴着一副黑色的大口罩,根本就看不清面容。或许,这家伙就是为了掩藏面目才这么打扮的?

m君是通过对方的衣着推断出来的。这人穿着一件卡通人物穿的,衣长到膝黑底红花的大衣。这是一部动画里人气很高的叛逆者组织成员的装束。

这部动画首播在m君上大一的那年。一直连续播出了将近十年,有几百集上千个人物出场。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那十一个穿红纹黑衣的叛逆者。

m君本人也很喜欢这部漫画,很喜欢这几个人物。可是他绝对不会穿上这种衣服。作为一个成年人这会让他产生羞耻感。

大概只有小孩子才能完全无视他人目光穿夸张的衣服。比如:幼儿园的小朋友们穿上小蜜蜂、金龟子、花大姐等虫子的衣服。

眼前这个人显然是要模仿动画片的,但是并没有完全还原动画里的衣服。他所穿的是有相同花色的黑大衣,款式还是正常大衣的样式。这既表明他的年龄不是太大,也说明年纪不是太小了。

以此来判断,这人不会小于十八岁,也不会大于二十三岁。

说实话,m君对穿卡通服的人有天然的亲近感,就像孤独的老人看到了大眼睛、大脑袋的小猫一样。

不过,人类得以在众多野兽中脱颖而出,所靠的可绝对不这种对外物的主观感受,而是能权衡利弊的绝对理性。

他当然达不到绝对理性,可相对理性还是有的。至少“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句话是知道的。对陌生人最基本的防范意识还是有的。

现在回头想想,他当时的目光一定很不友善。那人被他回头一看,立马就浑身不自在,像是做贼被发现了一样。

这人假笑了两声,问有一个稀奇古怪的问题:你能帮我充话费吗?

他吃了一惊道:你说什么?

那人接着说道:我给你钱。

天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新的诈骗方式。或许这人要用这种方式安装间谍软件?

鬼知道这人到底要做什么!

事实上,这人要做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m君只要不理会他,就能避免一切不必要的损失。

那人是真要找人充话费?还是假的?这些不重要。

对于m君而言,只要不予理会,就能规避一切风险。这才是最重要的。

于是他做出了成年人都会做出的正确选择:拒绝。

本来以他的脾气会帮这人充的。不过多年前,有一则新闻给他敲了警钟,让他知道了一个基本道理:做一切事都是有成本的,好事也是有成本的。

那是一件发生在大学时代的意外。那年,他因为经历太少,思维过于单纯,没有三思选择做了件好事。结果,被受帮助方诬赖为肇事者。

这是一件令人窝火又伤心的往事。那位受帮助者引用了一句名言。那句话看似毫无逻辑,没有道理可言,却又显得无懈可击,让人无力反驳。

都说恶语一句三春寒。有时候一句话不只是让人心寒,简直有移风易俗的威力。其破坏力足可以把人们的固有观念毁坏至尽。

就以m君为例子来说。他因为这件窝心事就不敢随便做好事了。

特别是小时候儿歌里唱的扶老太太过马路。这种事绝对不是现在的他敢做的。

一是他实在承担不起做这种好事的后果。也就是花不起赔付给被帮助者的钱。他倒是没因此自卑。毕竟大多数人都承受不起这种大笔赔付。

另一个就是怕麻烦。为了帮助陷入困难的人,而把自己的血汗钱送给对方,最关键的是对方不但不心存感激,还像只野狗一样要撕咬人!

这实在不是他想面对的窘境。他总觉得这样做的人有些难以理解。此外,他最怕的就是纠扯不清,剪不断理还乱的乱麻关系。

m君的回答很是简约:不。

那人一脸惊诧,似乎没想到会听到这种回答。大概他觉得m君这种相貌随和的人一定会答应。

事实上,m君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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